全市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pg电子游戏

索引号: 01420811x/2020-01108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其他
发布机构: 南通市公安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06-0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全市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6-02 14:59 累计次数:次 字体:[ ]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和全省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隐患,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在全市开展校园周边涉及学生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理念,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通过在全市集中开展校园周边涉生群租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的安全秩序,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护墙,确保学生居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优势,通过集中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全市校园周边涉生出租房特别是群租房的底数和租住人员基本情况,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分流引导一批在外租住的学生回归学校,整治整改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取缔拆除一批利用违法建筑出租的房屋,健全完善一套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重点

以乡镇中学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出租给学生及家长居住的出租房屋为重点对象,着力整治以下安全隐患:

(一)房屋结构隐患。主要包括:违章搭建用于房屋出租,危房用于出租,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于出租,拆改承重结构用于出租,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出租,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非居空间作为居住出租的房屋等。

(二)消防安全隐患。主要包括: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建筑、装饰材料,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达标,出租房屋存放危化品、易燃易爆品,房屋公共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堆放可燃物等。

(三)用气用电隐患。主要包括:燃气水电非法拆改,私拉乱接电线,配备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用电,液化气罐等厨房设备直接放在居住房间或放到走廊等公共区域。

(四)治安问题隐患。主要包括:出租房房主不落实治安责任,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或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员居住,居住人员底数不清、身份不明,出租房层层转租,按日、按小时出租房屋,出租房藏匿违法犯罪人员、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等。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排查阶段。各学校要对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和陪读家长开展集中摸排登记,做到一生不漏、底数清晰,并加强对学生或家长填报《学生校外租住情况登记表》的指导,做到信息准确、填报完整。公安机关要将出租房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并重点筛查群租房信息,建立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确保新产生的出租房、群租房各类隐患及时纳入管理视线。

(二)隐患攻坚阶段。各地由公安机关牵头,统一组织联合整治力量,按照全覆盖、滚动式、无死角的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集中清查,加大对群租房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依法整治校园周边群租房的安全隐患。各学校要指导和提醒学生及家长做好租住房屋安全隐患自查,不承租有安全隐患的房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开展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依托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群租房联动管控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管理规范有序。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治安联防机制。辖区公安机关要指导学校加强学生居住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集中、流动人口聚居、安全隐患突出的区域,要定期开展集中清查整治,依法处罚一批不按规定登记、不履行治安责任的出租户,筑牢校园安全防护墙,确保学生居住安全。派出所民警与校方要建立定期联系会商例会制度,形成常态化的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的有效形式和工作机制。要借助学校新学期开学报名的有利时机,以班为单位,以在校外租房学生为主线,对在校外租房的学生、陪护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建好台帐资料。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坚持源头管控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有效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加强对学校周边出租房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审核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拥有合法产权、通过备案登记的出租房屋,制定符合出租条件的“白名单”房屋提供给学生租住参考,并且长期跟踪管理,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从名单中剔除,保持常抓常治,形成长效管理制度。

(三)建立法制共宣机制。将宣传引导贯穿于整治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群租房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普及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各地公安机关要定期上门开展安全宣传和法制教育,在学校周边群租房较多的地方张贴《关于加强群租房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等宣传画报,明确安全责任、违法行为等内容,进一步有效提高群租房租户的安全意识。要坚持警、校联动,公安机关及时向学校通报典型案(事)例和安全防范预警,走进校园上好安全教育课;学校通过发放《告学生家长书》、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广泛动员,鼓励和引导学生回校集中寄宿,进一步提高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集中精力组织,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应岗位,把压力传导到每个环节,真正做到群租房安全管理有人抓、管得好,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市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督导检查,查找发现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通报工作情况。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强督促检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三)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高出租屋、群租房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依托和借助社会力量,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整治氛围。9月新学期开学后,要开展新一轮摸底登记工作,固化专项整治期间的各项教育、管理措施。

(四)及时汇总信息。县(市、区)教育部门加强学生信息的收集汇总,于6月30日完成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属地派出所要及时主动对接辖区学校,根据摸排上报的情况,重点核查学校周边涉及多名学生居住(3名及以上学生租住在同一地址)的出租房、群租房。对隐患突出的区域定期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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